1.
铁丝网片的原材料冷拔低碳钢丝的母材可采用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或热轧光面钢筋。
2. 冷拔低碳钢丝母材进厂及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整、出厂检验报告,并按现行国家标准《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 701
或《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一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1的规定抽取试样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母材进厂及进场后应按生产单位分牌
号、规格堆放和使用。当有关标准对检验批量及抗拉强度未作规定时,进厂或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批重量不应大于60t。
(2.)抗拉强度不应小于370N/MM2
3. 母材的外观质量不应影响拔丝加工。当母材的焊接性能不良或发生脆断时,应按相关标准进行专项检验。
4. 铁丝网片原材料冷拔低碳钢丝的母材牌号及直径可按下表的规定确定。冷拔加工时,每次拉拔的面缩率不宜大于25%。